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就界首市中医院202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自愿申报、平等竞争;
3、坚持考核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我院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相符合,且与报考岗位相一致。医师岗位要求医师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相符合。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1日上午8:00~2024年12月17日下午17:3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邮箱地址2778854289@qq.com,格式要求:以“姓名+岗位名称”为邮件主题,填写《界首市中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作为附件1,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版)、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个PDF作为附件2。经验证合格后方能参加招聘考试,如不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将在资格审查程序中直接取消考试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考试
1、开考比例: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急诊科(241105)和宣传科负责人岗位(241106)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其中要求是硕士研究生、本科规培生的岗位(241101-241104)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241105、241106)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241101-241106)
按照《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皖卫科教秘〔2022〕118号)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岗位代码为241101-241104的岗位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岗位代码为241105、241106的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
4、成绩合成
成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界首市中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三)有关考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界首市中医院官方网站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界首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4888100(界首市中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8-2851220(界首市卫健委作风效能中心)
0558-2857121(界首市中医院纪检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界首市中医院
2024年12月10日